1月12日,邕宁区组织联合执法队260人,依法对蒲庙镇那元社区、龙岗村共3处违法建筑实施清理拆除,清理违法占地面积85平方米,拆除违法建设面积285平方米。
拆除违法建筑现场 通讯员 胡淑玲 摄
经核查,这三处违法建筑均为未经过审批的违法建筑,在依法拆除违法建设前,邕宁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已下达了《行政执法检查通知书》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》《责令限期拆除所建建(构)筑物告知书》,完成相关法律程序。据业主反映,位于蒲庙镇那元社区、那美工业大道东侧(距路在5米之内)永乐路南侧,砖混结构、占地面积约40平方米的违法建设原来是处石棉瓦棚,因那美路扩建路面抬高,雨天会积水,为了容易出租,擅自拆除了石棉瓦棚建砖混结构 。
来源 | 南宁晚报·南宁宝客户端 记者 周明勇 通讯员 胡淑玲
编辑 | 刘晓婧
校对 | 韦一璞
审核 | 农春雨
请输入验证码